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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事业单位退休过渡性养老金(北京中央事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)

时间:2022-12-12 10:05 来源:未知 编辑:[db:作者]
南宁市事业单位退休过渡性养老金(北京中央事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)

1、2024年以后,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还有过渡性养老金吗?待遇会降低吗?

2024年10月份,养老金10年过渡期就要结束了,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,还会有过渡性养老金待遇吗?到手的养老金会不会降低?有网友提到,2024年以后,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,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了,因为他们属于退休新人,需要按照新办法来计算养老金待遇,真的吗?

不是这样的。2024年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仍然是属于退休中人,并不是退休新人。退休中人的定义是这样的,在2014年以前参加工作,且在2014年以后退休的人员,都是中人。只不过对于2014年至2024年期间退休的中人,单独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。在这个期限内,会采取特别的方法来计算待遇,从而保障他们的待遇不会降低。也就是所谓的保低限高。对于新办法高出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,按照一定比例返还。

南宁市事业单位退休过渡性养老金(北京中央事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)

而2024年10月份开始,10年的过渡期就结束了,也就不存在这样的特殊计算方式了,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,都是按照新办法来计算养老金,不会再有保低限高的机制。

那么10年过渡期的结束,是不是意味着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也没有了呢?

并不是。因为只要在2014年9月份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,就会存在视同缴费年限,也就会存在过渡性养老金。

举个例子。比如说2025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工龄40年,10年过渡期已经结束了,他的养老金完全按照企业退休职工一样的办法来计算。

不过由于他是在2014年以后才缴纳的养老保险,实际缴费年限只有11年,剩下的29年工龄,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来认定的,那么他的养老金也就是由基础养老金+个人账户养老金+过渡性养老金组成。显然,视同缴费年限29年,要比实际缴费年限11年长,这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待遇水平也会更高一些。

此外,这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纳了11年的职业年金,加上基本养老金,整体的养老金水平并不会下降,反而会有所提升。

当然,如果一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是在2014年以后参加的工作,那么就不会存在视同缴费年限,也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了,到时他的养老金就只是由基础养老金+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。

但是要知道一点,他的职业年金也会相对更高,比如他的工龄40年,职业年金的缴费时间可以达到40年,这样加上基本养老金,整体的养老金水平也不会降低。

对于2024年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,虽然10年过渡期已经结束,但是只要在2014年以前参加工作的,但是仍然会存在过渡性养老金的,况且无论是否有过渡性养老金,对于2024年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,整体的养老金水平也并不会有所降低,反而会因为职业年金的增加、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等因素,拿到的养老金还会更多一些。

2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期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有区别吗?

当然是有区别的,完全不是同一个概念。所谓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期的养老金,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在过渡期的养老金,由于过渡期是从2014年10月开始到2024年9月31日,共计10年的时间,部分退休中人退休后领取的还是预发的养老金,在正式计算的养老金和预发的养老金之间的差额部分,就是过渡期的养老金。

过渡性养老金是属于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之一。退休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包括了基础养老金,过渡性养老金、个人账户养老金三个部分。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作为过渡期,对于实际缴费年限短,个人账户余额比较低,个人账户养老金比较低的一种弥补措施,主要是针对的视同缴费年限部分。

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,是按照上年度本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,乘以本人的视同缴费指数,就是每一年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基数,按照每年视同年限发给1%到1.4%的过渡性养老金。这个1%到1.4%就是大家所说的过渡系数,过渡系数越高,每一年的过渡性养老金基数就会越高,目前大部分地方是按照1.3%来计发的。

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过渡期的养老金,主要是指在10年过渡期内办理退休的中人,养老金是按照新办法和老办法来对比计算的,但由于很多地方在退休时,还只是按照2014年9月的工资基数作为老办法计发的基数,按照工龄比例计算养老金,再加上国家规定的补贴、国办发(2015)3号文件规定增发的退休费来作为预发的养老金。

在退休中人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理顺之后,还要按照新办法进行计算,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如果低于老办法计算的,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执行,这部分按照老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就是本人正式的养老金,不存在还要补发过渡期养老金的问题。

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,高于老办法计算的,要按照老办法计算的执行,但是高出老办法计算的部分,是按照10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。按照10年过渡期计发的养老金要从退休当月的第二个月开始补发,这个部分的养老金,就是过渡期的养老金。

过渡期养老金的补发,由于过去系统升级、核算的进度不一样,所以补发的时间是完全不一样的,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的,补发年度也是不一样的。比如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,属于退休中人10年过渡期的第一年,高出部分计发的比例是10%。

如果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计发的部分是每月1200元,那么第一年退休的,计发比例就是10%,即在老办法计算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20元。如果是在2020年末才开始理顺并补发,补发时间就要从退休的第二个月开始补发。

即在2015年每月补发120元,2016年每月补发240元,2017年每月补发360元,2018年每月补发480元,2019年每月补发600元,2020年每月补发720元,到2020年以后就不存在补发的问题了,每月按照10年过渡期比例正常计发。

如果在养老金已经完全理顺地方的,新办理退休的人员,养老金的计算按照老办法和新办法同步对比计算,按照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的比例直接按月计发。比如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5000元,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是7000元,新办法计算高出2000元。

在2022年是10年过渡期的第八年,计发比例是80%,高出的2000元,按照80%计发就是每月1600元,在2022年的养老金就是每月6600元,在2023年每月的养老金就是6800元,在2024年每月的养老金就是7000元。这每年按比例增加的养老金就是自己在过渡期的养老金,按月计发的不存在还要补发的问题,只有按照老办法预发的养老金才要补发。

综上所述,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过渡期的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不是一回事,是两个不同历史概念的养老金,过渡期的养老金是指10年过渡期中按比例计发或是补发的养老金,过渡性养老金是退休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。

3、过渡性养老金领几年

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时间是从1991年开始的,而各地具体的时间又各不相同,因此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也是根据退休地而定的。

近期就有一位粉丝朋友咨询了一个问题,他说:他是从1980年开始参加工作的,视同缴费年限能有多少年呢?过渡性养老金又能领多少呢?

这期内容咱们就以这位粉丝的情况为例,来详细地讲解一下视同缴费年限。

第一,视同缴费年限有多少年

因为参加工作的时间不同,再加上各地开始缴费的时间也不一样,因此,每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都是有所差别的,就像这位粉丝朋友,他是从1980年开始工作的,如果当地开始缴费的时间是1992年,那他的视同缴费年限就能有12年。

假如他有2年是临时工,那么他的视同缴费年限就会减少2年,只剩下10年的时间了,所以,如果大家不知道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,可以看一下自己参加工作的时间,在结合当地开始缴费的时间,两者的差额大概就是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了。

第二,如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

想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,咱们个人档案里面的材料就要齐全,然后在办理退休时就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了,比如转正表、工资单、报到证,还有上山下乡的时间,部分大学的学籍档案等等,都是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。

根据规定,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前是可以提前预审的,这样可以提前审核一下:办理退休手续的材料是否齐全,如果有缺失的情况下,咱们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查找,只要能够及时找回,咱们就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手续。

第三,能领多少过渡性养老金

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完成之后,退休人员是可以多领一笔过渡性养老金的,而各地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,大部分地区的计算公式都是差不多的,只是过渡性系数不同罢了。

就像这位粉丝朋友有12年的视同缴费年限,假设他退休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00元,平均缴费指数为1,过渡性系数为1.2%的情况下,他的过渡性养老金就能有:6000*1*12*1.2%=864元。

通过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,在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下,是可以增加咱们的养老金待遇的,如果咱们有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,一定要记得认定视同缴费年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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